我省10项公安交管便民利企改革新措施将于7月1日起实施
我省10项公安交管便民利企改革新措施将于7月1日起实施
海口三亚将试点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
海南日报海口6月28日讯(记者 良子通讯员 胡蓉)6月28日,海南日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省公安厅交警总队7月1日起推出10项公安交管便民利企改革新措施。其中,行驶证电子化、快递上门服务于7月1日开始试点,海口市、三亚市将作为试点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城市。
推行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在全面实现机动车检验标志、驾驶证电子化基础上,推行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更加便利群众企业使用交管电子证照办理车辆登记、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公安交管窗口业务,并积极拓展办理客货运输证照、保险理赔、车辆抵押、二手车交易等应用场景,减少需提交的纸质材料,更加便利群众和企业办事。
实行摩托车登记“一证通办”。全面实行摩托车登记全国“一证通办”,对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转让登记、住所迁入等业务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无需再提交暂住地居住证明,便利群众异地购车登记。
便利群众网上办理汽车注销手续。机动车所有人向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旧车,申请注销登记后,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下载机动车注销证明电子版,不需要再到车辆管理所窗口领取纸质注销证明,便利群众办理申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等手续。
推行快递上门服务便利群众办事。深入推进警企协作,更好发挥快递企业上门服务优势,群众在办理补换领牌证等交管业务时可自主选择快递上门服务方式,由快递员上门收取申请材料,公安交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将机动车牌证快递至申请人,更加方便群众足不出户办理交管业务。
优化驾驶证重新申领考试科目。对小型汽车驾驶证因逾期三年未换证被注销,申请人重新申请原准驾车型驾驶证的,将原来需要参加全部科目考试调整为科目一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不需要再参加科目二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简化优化考试科目,便利群众重新申领驾驶证。
优化城市路口非机动车交通组织。推广城市路口慢行一体化设计,拓展非机动车等候空间,科学设置机非隔离设施,引导非机动车有序等候、顺畅通过,减少通行干扰。具备条件的路口,推广非机动车左转一次过街措施,便利非机动车安全快捷通过。
此外,该部门还将推行交管业务网上精准导办服务;推出“交管12123”APP单位用户版;推行摩托车驾驶人互联网预约考试;落实府院联动机制,在具备条件的人民法院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便利法院开展机动车查解封工作。
原文链接:https://www.hainan.gov.cn/hainan/tingju/202406/a7274216aa7b4c3ba4b8e31275e69a11.shtml?ddtab=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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