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社会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舆论监督> 海南出台实施方案 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海南出台实施方案 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时间:2024-10-30 10:58:10 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作者:佚名

  海南出台实施方案
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最高补贴800元

  海南日报讯(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霞)近日,省商务厅等6部门印发《海南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我省在全省范围内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符合条件的新车销售企业可参加以旧换新活动。

  《实施方案》提出,统筹用好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财政资金,按照《2024年海南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对个人消费者交回在我省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旧车,并在我省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给予一次性以旧换新补贴,最高补贴800元。

  参加以旧换新的个人消费者应将电动自行车旧车(含电池组)交至本人所购电动自行车新车的销售企业,由新车销售企业负责回收,公平、公正确定回收价格,开具《电动自行车回收证明》。新车销售企业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可对回收旧车进行“车电分离”,依法依规将电池交由符合条件的回收企业,也可将整车(含电池组)交由有资质的回收企业处置。

  在严格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企业管理方面,在“海e行”管理平台(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设的电动自行车信息化管理系统)完成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新车销售企业,均可参加非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旧车以旧换新活动。参加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的新车销售企业须具备安全回收、存放锂离子蓄电池的条件,经遴选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原文链接:https://www.hainan.gov.cn/hainan/tingju/202410/70e66aea716146e8918971f3e03d7204.shtml?ddtab=true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关闭][返回顶部]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社会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社会资讯网 shzxl.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4049160号-29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联系电话:010-53386795 13366461258 010-56278284 13391776757 010-56232582  
监督电话:186108229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