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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提高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

时间:2024-08-10 10:26:52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作者:佚名

  近日,记者从漯河市商务局了解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7月24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漯河市决定提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

  据了解,漯河市对按照《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要求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将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由1万元提高至2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由7000元提高至1.5万元。报废的机动车须在2024年7月24日(含当日)之前登记在本人名下。对已提交申请且符合补贴条件的消费者,按照调整后的补贴标准执行;对已经领取补贴的消费者,补齐差额部分补贴。目前,漯河市134名消费者应补差额已补发完毕。

  据介绍,符合补贴条件并有意愿申请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s://qclt.mofcom.gov.cn)或通过支付宝、抖音、微信、云闪付等平台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清晰、完整、准确填报提交申报材料。需要注意的是,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应于2024年4月24日0时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期间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


原文链接:https://www.henan.gov.cn/2024/08-08/30332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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