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社会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舆论监督> 《鹤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获批

《鹤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获批

时间:2024-08-07 00:09:17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作者:佚名

  8月3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查批准了《鹤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是解决生活垃圾处理难题、推进鹤壁市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现实需求,是提升生活品质、建设北方美丽城市的必然选择。今年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发挥主导作用,及时启动《条例》的地方立法程序,市司法局、市城管局等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按时完成了立法任务。《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标志着鹤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进入了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轨道。

  据悉,《条例》在起草过程中坚持“小切口、大作用”原则,突出鹤壁特色、立足解决实际问题。《条例》共24条,注重规划建设,明确专项规划应当确定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布局、用地、规模等;强化土地要素保障,规定专项规划确定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用地,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途;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对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村(居)委会协助职责、管理责任人职责、收运处置企业职责等作出规定,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


原文链接:https://www.henan.gov.cn/2024/08-06/303256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关闭][返回顶部]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社会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社会资讯网 shzxl.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4049160号-29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联系电话:010-53386795 13366461258 010-56278284 13391776757 010-56232582  
监督电话:186108229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