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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中心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办法出台

时间:2024-07-31 01:12:03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作者:佚名

  南阳市中心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即将开始。7月24日,记者从南阳市教育局详细了解招生办法,以便学生和家长及时了解招生工作。

  按照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工作要求,今年南阳市中心城区小学、初中招生继续执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政策。凡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和2024年中心城区小学毕业的学生,均应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中心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市教育局负责市直学校招生的组织协调,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所属学校招生的组织协调,中小学校负责本校招生的组织实施。

  巩固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成果,充分发挥教育集团作用,加大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力度,进一步缩小城乡、区域和校际之间在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等方面的差距,为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优质义务教育创造条件,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继续落实上级消除大班额精神,小学、初中起始年级招生班额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中心城区存在大班额的寄宿制学校原则上不招收寄宿生;已消除大班额的寄宿制学校,经批准后可以招收适量的寄宿生。继续实施中心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房产周期学位认定工作。

  公办学校招生:公办学校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划定的生源范围,依据学生的家庭长期住址及户籍所在地进行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民办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招生对象以中心城区生源为主。对报名人数未超出招生规模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对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规模的民办学校,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制定招生办法,依法依规做好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按照“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中心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细则,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入尽入”。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证件:一是学生本人与其父母同户的居民户口簿;二是学生父母的居住证或房产证;三是一年以上的劳动就业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加快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件事”改革,按照省教育厅要求,中心城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全部通过“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开展学生信息采集工作。中心城区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无论选择公办或民办学校入学,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由学生监护人登录南阳市教育局网站,进入“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初中为7月28日—31日,小学为8月1日—4日。中心城区2024年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在招生服务平台上选择由四区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公办和民办学校不能兼报。网上报名要如实填报信息,因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监护人承担。招生前夕,中心城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将在学区内张贴招生公告,发布招生办法、网上报名操作步骤、提交资料等具体事宜,提请广大家长朋友们重点关注。


原文链接:https://www.henan.gov.cn/2024/07-29/3028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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