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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时间:2024-07-21 04:15:56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作者:佚名

  7月17日,记者从开封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获悉,为进一步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扩大有效就业方面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切实减轻创业者和用人单位负担,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资金支持力度,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开封市人社局、开封市财政局从本月起对不贴息创业担保贷款额度进行调整。

  据悉,不贴息创业担保贷款是由创业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由经办金融机构为特定对象发放的,由借款人自己支付利息的创业担保贷款。

  不贴息创业担保贷款的对象是法定劳动年龄内(尚未退休),不在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就业,因各种原因不符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的重点就业群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及其合伙创业主体、小微企业。

  符合上述对象范围的企业或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申请不贴息创业担保贷款。一是在开封市辖区创业经营,有一定的吸纳就业能力;二是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三是能够提供与贷款额度相对应的有效反担保或抵(质)押。

  据介绍,不贴息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创业最高额度调整为120万元,每次贷款最长期限为两年;小微企业不贴息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600万元,每次贷款最长期限为两年;合伙创业主体不贴息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0万元,每次贷款期限为两年。

  符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的借款人在申请创业担保贴息贷款时,还可以同时申请担保不贴息创业贷款,即“创业担保贴息贷款+不贴息创业担保贷款”模式,两种贷款需期限一致。


原文链接:https://www.henan.gov.cn/2024/07-18/30237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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