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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惠企政策延续 持续执行1%失业保险费率

时间:2024-07-13 11:41:54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作者:佚名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的功能作用,今年以来,新乡市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级出台的一揽子阶段性、组合式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举措,合力创新工作机制,全力推进失业保险服务提质增效。

  减负担,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从2017年至今,持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就业稳定。2023年以来,通过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共为企业减负2.11亿元。

  保生活,按时发放失业金兜牢民生底线。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对参保缴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失业待遇并做好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2023年以来,共为失业人员发放失业金2.26亿元。

  防失业、促就业,发放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为了鼓励在职职工和失业人员增加技能水平,提高就业能力,继续放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对参保缴费满1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保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照相应标准发放技能提升补贴。2023年以来,共为4096人发放补贴618.5万元。

  稳就业,稳岗返还助企纾困。对足额缴费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返还比例不超过30%;持续精准落实稳岗返还政策,积极推行“依申请”和“免申即享”经办服务模式,精准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直接将返还资金拨付到企业账户上,助力企业发展,稳定就业岗位。2023年以来,共为1.18万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6582.73万元,稳定就业岗位26.73万个。


原文链接:https://www.henan.gov.cn/2024/07-12/30213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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