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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13部门联合发文规范公墓管理

时间:2025-09-18 19:30:47 来源:海南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

  近日,海南省民政厅联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2部门印发《海南省公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全省公墓的规划建设、运营服务、监督管理等进行规范。《办法》自8月8日起施行。

  《办法》共6章47条,明确了加强公墓管理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部门职责等,明确了编制规划原则、建设原则、墓穴和墓碑标准、禁止建设行为,明确了违规建设、违规安葬、违规经营、违规履职等方面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执法主体和处罚措施。从申请条件、审批程序、申请建设等方面明确了公益性公墓的管理,从建设审批、验收审批、经营审批和价格干预等方面明确了经营性公墓的管理。

  《办法》有三个主要特点。一是强化公墓公益属性。明确强化公墓的公益属性是保障群众对殡葬设施的基本需要,财政部门负责统筹资金,落实公益性公墓相关经费的投入机制;编制殡葬设施空间布局规划,要优先考虑公益性公墓和节地生态安葬设施;经营性公墓以供应中、低档价位墓穴为主,对高档价位墓穴限制一定的比例,新开发墓区要求配建一定比例的公益性墓穴。二是突出节地生态安葬。推行绿色殡葬地方标准,明确遗体(骨灰)安葬、骨灰节地安葬、遗体节地安葬等3种葬法,并对3种葬法的墓穴标准、墓碑形式和尺寸进行了统一。鼓励骨灰海葬、树葬、花葬、草坪葬和深埋不留坟头等节地生态葬法,对采取节地生态葬的居民由属地政府给予一定奖励。鼓励开展林地和公益性公墓复合利用试点。三是规范公墓管理行为。明确公墓入园安葬流程和公益性公墓实行政府定价的项目,要求将公墓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依法依规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原文链接:http://mz.hainan.gov.cn/smzt/mtjd/202507/88518f6a46b04e4197a5b85347fc2511.shtml?ddtab=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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