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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促进小米产业发展条例》将在赤峰市颁布实施

时间:2024-09-01 04:15:39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作者:佚名

  《赤峰市促进小米产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全国首部关于小米产业地方性法规,将于2024年9月1日在赤峰市颁布实施。《条例》是赤峰市自2015年12月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一部关于产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赤峰市小米产业发展进入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的新阶段。

  赤峰市作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和小米文化传承的重要基地,谷子播种面积常年保持在300万亩左右,总产量连续4年超过12亿斤,总产值超过30亿元,种植面积、产量和产值均居内蒙古自治区首位。为进一步促进小米产业发展,实现以小米产业带动农业、农村发展的目标,赤峰市2022年开始起草《条例》,2024年7月25日,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实施。

  《条例》共6章41条,就种植加工销售、支持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重点包含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坚持延链、强链、补链,明确小米产业全链条的生产规范;注重发挥立法引领作用,明确促进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等引导性规范;强化质量监管,明确保证小米品质和特色的强制性规范三方面内容。同时,《条例》对做强小米加工基本业态、做优中高端米加工,健全仓储物流设施等提出了明确目标和要求。

  《条例》的颁布实施,为赤峰市小米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激发了广大农民种粮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推进了乡村振兴发展的步伐。同时,也为赤峰市粮食企业从“卖原粮”向“卖产品”转变,从“大粮仓”向“大厨房”转型,推动粮食产业链、供应链不断完善提供了发展空间。


原文链接:https://www.nmg.gov.cn/zwyw/gzdt/msdt/202408/t20240830_25658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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