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三措并举解决特困人员照护住院难题
今年以来,滁州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特困人员“就医难、护理贵、照护难”问题,充分发挥医保基金、医疗救助、社会救助等资金效益,加强照料护理,规范诊疗服务,保障特困人员合法医疗权益,实现特困人员“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一是加强日常照料。定期开展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依据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制定照料护理标准。对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区分失能、半失能、自理老年人,分别按照不低于1:3、1:6、1:10的比例要求配备护理人员;为每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确定照料服务人、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并督促照料服务人认真履行照料服务协议,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应”。落实探视巡访制度,及时掌握易肇事肇祸、易走失、易受侵害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情况,采取相应帮扶措施予以重点关注。目前,全市集中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的50%、30%、4%和35%、20%、3%。
二是落实住院护理。按照“就近就医”原则,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由所在供养机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由照料服务人协助做好送医陪诊、住院照护、手续办理等工作。投入570余万元为全市2.2万名特困人员购买住院医疗护理保险,统一保险条款、保险方案、保险费率、理赔流程和服务标准等,统一“住院、报案、勘察、申请、理赔”流程,明确在保险期间内,特困人员因遭受意外事故或发生疾病,导致住院治疗需要护理的,保险人按实际住院天数提供护理服务或给付护理费。今年以来,全市累计提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0.98万人次,赔付护理费770余万元。
三是保障医疗费用。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不设救助病种限制和起付线;特困人员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规定支付后仍有不足的,以临时救助方式予以救助。出台《滁州市特困人员“先诊疗后付费”工作方案(试行)》,特困人员在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采取“先诊疗后付费”信用就医结算方式,由医疗机构将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不足部分,交属地县级民政部门直接办理救助,无需个人支付。今年以来,全市累计以临时救助方式开展特困人员医疗救助2300余人次,发放救助金510余万元。
原文链接:https://mz.ah.gov.cn/xwzx/sxdt/12319799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宣城宁国市:构建多元养老服务体系
下一篇:没有了
- 天下众合/中解联合解债2020-10-12
- 司法反腐力度空前:昨天2020-07-15
-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规2021-03-27
- 湖南出台深化整治形式主2020-05-12
- 重庆开设纪检监察干部培2020-05-12
- 法治宣传志愿服务进社区2020-05-13
- “鹿角巷”奶茶引发多起2020-05-13
- 居委会主任贪污,被判死2020-07-15
- 中国—阿联酋旅游合作论2020-07-17
- 贵州剑河:医养同心暖桑2025-11-27
- 太原市小店区举办护理员2025-11-27
- 滁州市:三措并举解决特2025-11-27
- 朔州市民政局 市教育局2025-11-27
- 渝中区举办第二届社会组2025-11-27
- 民政部、中国残联召开全2025-11-27
- 我区深入开展困境儿童心2025-11-27
- 身边的民政人丨唐建伟:2025-11-27
- 民政人话清廉丨市第一社2025-1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