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凝心聚力救急难多方互助献爱心
亳州市积极推进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深入推进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相衔接。目前已实现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全覆盖建设,工作进度位居全省前列。
一是规范登记。2022年10月9日,亳州市第一家注册登记的“救急难”互助社在蒙城县许疃镇许疃村挂牌成立。在推广建设“救急难”互助社过程中,市民政局指导各村(社区)可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向县级民政部门申请注册登记为社会团体或向乡镇(街道)申请备案登记为公益慈善类社区社会组织的“二选一”模式成立互助社。各互助社充分吸纳本地党员、老教师、企业家、捐赠人等为成员,有效提高工作的权威性、公信力。乡镇(街道)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互助社联合会,发挥管理服务协调作用,规范辖区内互助社救助行为,提供资源支持、资金代管、人员培训等服务。目前,全市1349个村(社区)均已成立“救急难”互助社,其中注册登记为社会团体的有617家、备案登记为社区社会组织的有732家。
二是广筹资金。村(社区)互助社成立时所需救助资金主要通过县级财政补助、村级集体资金支持、社会力量捐赠等三个渠道进行筹集,成立后主要依靠社会力量捐赠予以保障。市民政局指导各村(社区)互助社通过设立爱心榜、发放感谢信、赠送锦旗等方式,争取当地居民及有关慈善组织、爱心企业、公益人士等社会力量的持续资金支持,激发更多社会力量关心关注互助社发展。4月26日,亳州市谯城区民政局、工商联举办“百企助百村”暨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建设宣讲会议,引导参会企业大力支持村(社区)互助社建设,宣讲会以来累计吸收社会力量捐赠的“救急难”资金343.3万元。目前,全市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共筹集资金4350.1万元,其中县级财政补助1007.0万元、村集体资金支持2021.3万元、社会力量捐赠1321.8万元。
三是多样救助。印发《亳州市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工作操作规程》,对互助社的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助方式、救助程序等进行明确规定。指导互助社发挥资金使用自主权,按照以资金救助为主、实物救助和转介服务为辅的救助方式,分类分档予以救助。对接受低保、特困等政府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一定困难的给予补充救助,对不符合政府救助条件但基本生活暂时有困难的给予应急救助。实施救助后,救助对象急难情形得到缓解但仍存在特殊困难的,互助社再联系社会力量提供针对性帮扶措施,包括发放救助金或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等帮扶服务。目前累计救助2101人次,发放救助款物159.8万元,对救助后仍有特殊困难的提供转介帮扶127人次。
原文链接:http://mz.ah.gov.cn/xwzx/sxdt/1224007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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