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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可申请集中照护

时间:2024-04-18 02:14:51 来源:辽宁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

  

   记者王卢莎报道 为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相关工作,日前,丹东市各地区动态对接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将有意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及时纳入集中照料服务范围。截至目前,丹东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全部出台了细化工作方案,完成首批43所定点养老服务机构遴选及公示,已有48名低保老年人提交申请,22名经能力评估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已享受到集中照护服务。

  全面启动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是丹东市加快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扩大养老服务兜底保障范围的有效举措之一,将对缓解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难题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记者从丹东市民政局养老科了解到,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自愿入住养老服务机构的丹东籍老年人,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提出申请,由民政部门安排第三方机构进行老年人能力评估,经评估确定为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可在所在县(市)区范围内自主选择定点养老服务机构并办理入住。入住满一个月后,民政部门将按照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实际收费标准扣除老年人已获得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行政给付后的差额,每月给予救助。

  为提高群众知晓率,丹东市民政局制作了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明白卡,结合第18个国际社工日,依托社工站组织开展了主题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及物品2700余份。各县(市)区也通过微信群、公示栏、入户宣传等多种方式开展政策宣传,加强社会各界对老年人问题的关注和重视。各乡镇(街道)根据特殊困难老年人身体状况,主动上门排查老年人5398人,解读集中照护服务政策。

  信息来源:2024年04月16日 辽宁日报

  


原文链接:https://mzt.ln.gov.cn/mzt/jcxx/2024041609151563982/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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