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社会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通知公告>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印刷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印刷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5-14 23:20:21 来源:国家新闻出版署 作者:佚名

  

  国新出发电〔2023〕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全国出版(版权)工作会议部署,加快培育和建设一批世界一流印刷企业,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印发〈国家印刷示范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印刷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印刷企业可自愿选择申报保障支撑类、创新引领类、智能制造类或专业特色类国家印刷示范企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国家印刷示范企业须符合《国家印刷示范企业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第七条规定的相应类别条件。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企业填写《国家印刷示范企业申请表》,提交至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主管部门。

  (二)各省级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依据申报条件组织初审,于2023年6月9日前将通过初审申报企业的《国家印刷示范企业申请表》(一式三份)和《国家印刷示范企业申报汇总表》报送国家新闻出版署(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40号902室,邮政编码:100052,联系电话:010—83138525),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ysfzc@sina.com。

  相关表格可在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下载。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要加强政策宣讲,鼓励讲导向、有实力、善创新的企业申报国家印刷示范企业。

  (二)各地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信息填报准确和完整,申报企业须附2021年和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

  (三)有关省(区、市)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要收回2012年至2015年认定的原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的证书和铜牌。

  

  国家新闻出版署

  2023年5月10日

  

  

  国家印刷示范企业申请表.docx

  国家印刷示范企业申报汇总表.docx

  




原文链接:https://www.nppa.gov.cn/nppa/contents/279/10682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关闭][返回顶部]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社会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社会资讯网 shzxl.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4049160号-29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联系电话:010-53386795 13366461258 010-56278284 13391776757 010-56232582  
监督电话:186108229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