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做好社会组织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局),赣江新区管委会社会发展局民政组,各社会组织:
当前,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按照全国和全省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要求,现就做好我省社会组织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决服从疫情防控大局。各地、各社会组织要强化政治意识,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扎实做好本行业的疫情预防和控制工作。要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就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明确责任人员,细化工作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无死角、全覆盖。要立即停止举办会议、培训、交流等线下公众聚集性活动,改由线上召开或延期等方式进行。要加大摸排力度,全面掌握本机构、本组织人员动向,有序组织并配合完成各轮次全员核酸检测,做好做足个人防护措施。
二、积极有序参与防控工作。各地要积极对接属地防控需求,及时链接社会组织资源,引导社会组织为全省疫情防控工作贡献力量。各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自身专业优势,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服务等组织要积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配合社区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心理辅导、健康监测等专业化、精细化服务。社区社会组织要发挥扎根社区、贴近群众的优势,协助做好疫情排查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三、切实加强信息宣传报道。各地、各社会组织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疫情防治宣传,普及科学知识,引导社会公众相信科学,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持续增强社会公众战胜疫情的决心与信心。要及时报送信息,一旦发现疑似人员或密切接触者,第一时间向当地社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等相关部门报告。要总结报送并及时宣传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省局将会通过社会组织“一网一微”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形成示范带动作用,营造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
江西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2年3月18日
附件:江西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做好社会组织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http://www.jxmjzz.cn/news-show-54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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