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倡议书
全省各社会组织:
2020年7月份以来,受连续强降雨影响,我省长江干流全线和多条支流湖泊超警戒水位,部分河流超保证水位,淮河流域汛情迅速发展,防汛救灾形势十分复杂严峻,我省已启动I级应急响应。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汛抗洪有关部署要求,安徽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动员引导全省各有关社会组织行动起来,积极投身到防汛抗洪救灾之中。
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各社会组织要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把握省委、省政府对防汛救灾工作的部署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上来,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坚决抓好贯彻落实,为坚决打赢防汛抗洪救灾这场硬仗做出社会组织应有的贡献。
二是要发挥服务优势。各社会组织要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立足大局,主动参与,积极投身到防汛救灾的队伍中,有序有力参与防汛救灾工作。各社会组织要结合自身的服务优势,按照党委政府的统一调度,配合做好群众安置、灾民救助、心理疏导、灾后生产技能培训等工作,向基层群众大力宣传防汛救灾知识。社会组织在参与防汛救灾时,要帮忙不添乱、注重见实效,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点认真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帮扶救助,防止因灾致贫返贫。
三是要带头奉献爱心。各社会组织要发挥“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从受灾地区和受灾群众需求出发,向受灾群众捐款捐物,提供抗洪救灾有关物质和生活必需品,向坚守一线的抗洪救灾工作者和部队官兵开展慰问活动,向需要提供心理援助的受灾群众给予精神慰藉和危机干预。社会组织在开展爱心捐赠时,要坚持自愿原则,做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各级登记管理机关不得搞强迫命令,不能增加社会组织的负担。
洪水无情人有情,危难时刻见真情。安徽省社会组织管理局郑重倡议,全省广大社会组织紧急行动起来,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扬风雨同舟、大爱无疆的中华美德,积极投身抗洪抢险之中,向受灾群众伸出援助之手,开展志愿服务,奉献爱心善举,与受灾群众携手同心、共渡难关,共筑抵御洪魔的钢铁长城,为夺取全省防汛抗洪救灾的最后胜利贡献应有的力量!
安徽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原文链接:http://www.ahnpo.gov.cn/webinfo/xwzx/jrgz/20200719/160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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