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团体监察总队案件协查通告
上海市社会团体监察总队案件协查通告
2019年第1号
“企业税务总监协会”涉嫌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为进一步查明事实,特发此通告。请“企业税务总监协会”有关人员及时与我队联系,并说明有关情况。
公众如发现“企业税务总监协会”活动情况,请积极向我队反映。
联系电话:021-62808818分机8202
传真:021-63215555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新华路272弄14号
邮编:200052
上海市社会团体监察总队
2019年3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s://mzj.sh.gov.cn/st-tzgg-zflgg/20200522/MZ_shetuan740_438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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