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对上海节日交响乐团法人登记证书和印章作废的公告
时间:2021-03-19 21:07:18
来源:上海社会组织
作者:佚名
2020年2月11日,我局对上海节日交响乐团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应当收缴法人登记证书(含正本、副本)和印章。由于无法与该单位取得联系,法人登记证书(含正本、副本)和印章无法缴回。现公告上海节日交响乐团法人登记证书(含正、副本)和印章作废。
原文链接:https://mzj.sh.gov.cn/st-tzgg-zflgg/20200522/MZ_shetuan740_46545.html
热门资讯
- 天下众合/中解联合解债2020-10-12
- 司法反腐力度空前:昨天2020-07-15
-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规2021-03-27
- 湖南出台深化整治形式主2020-05-12
- 重庆开设纪检监察干部培2020-05-12
- 法治宣传志愿服务进社区2020-05-13
- “鹿角巷”奶茶引发多起2020-05-13
- 居委会主任贪污,被判死2020-07-15
- 中国—阿联酋旅游合作论2020-07-17
最新加入
- 丁薛祥会见新加坡政府投2025-09-19
- 一抹“藏蓝”的暖心守护2025-09-19
- 兵团发挥异地商会作用扩2025-09-19
- 一场比赛 一城2025-09-19
- 赛车跑起来 产2025-09-19
- 政策赋能优服务2025-09-19
- “一首歌”化作“一座城2025-09-19
- 兵团第二轮第一批生态环2025-09-19
- 31所高校“组团”支援2025-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