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住房公积金领域失信行为将被惩戒
为完善太原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住房公积金参与主体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住房公积金监管体制,防范住房公积金管理风险,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失信行为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今年12月30日起实施。
《办法》所称“失信行为名单”是指经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查实确认的、具有违反住房公积金关于信用的管理规定的行为的主体名单。根据主体不同,分为缴存单位、缴存职工、关联单位。其中,缴存单位、缴存职工是指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政策所规定的应当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关联单位是指与住房公积金业务有关联的受托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估价机构和担保机构等。
《办法》指出,缴存单位未按规定办理缴存登记、连续欠缴两月(含)以上、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经督促或责令缴存,逾期拒不办理,及其他应纳入一般失信行为名单的情形,纳入一般失信行为名单。缴存单位未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及其他应纳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的情形,纳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
在职工方面,违反规定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连续逾期3期(含)以上,6期(不含)以内;以及其他应纳入一般失信行为名单的情形,纳入一般失信行为名单。提供虚假材料违规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经查实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以及其他应纳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的情形,纳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
此外,《办法》设立信用修复机制,保障失信主体合法权益。被纳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的信用主体,确认无误的,按最长公示期限(5年)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不予修复。
- 天下众合/中解联合解债2020-10-12
- 司法反腐力度空前:昨天2020-07-15
-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规2021-03-27
- 湖南出台深化整治形式主2020-05-12
- 重庆开设纪检监察干部培2020-05-12
- 法治宣传志愿服务进社区2020-05-13
- “鹿角巷”奶茶引发多起2020-05-13
- 居委会主任贪污,被判死2020-07-15
- 中国—阿联酋旅游合作论2020-07-17
- 丁薛祥出席第五届世界生2025-09-23
- 张军出席第十三届亚太地2025-09-23
- 广州鱼珠隧道首节沉管顺2025-09-22
- 阳泉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2025-09-22
- 探访第十五届智慧城市与2025-09-22
- 新技术有望显著降低手性2025-09-22
- 新华全媒+丨服贸会上的2025-09-22
- 新华社权威速览·非凡“2025-09-22
- 善治舆情是硬功夫2025-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