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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守规矩,小区才舒心

时间:2025-12-17 17:39:13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佚名

小区里总有业主图方便,把垃圾扔在单元门口,还有人在阳台养鸽子,粪便飘得楼下到处都是。这些行为不仅影响环境,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业主得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不能做损害他人权益的事;面对物业执行应急措施,也得积极配合。

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在报道里提过一个典型案例:某小区业主赵先生在楼顶违章搭建阳光房,挡住了楼下住户的采光。业主委员会多次找他协商,他都置之不理。最后业委会依据民法典,请求赵先生拆除违建、恢复原状,赵先生拒不配合,大家就向城管部门投诉,城管依法责令他限期拆除。“小区是大伙的家,不能只顾自己方便,损害别人的利益。”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在社区普法栏里这样强调。

疫情期间,物业按政府要求封闭部分小区入口,登记进出人员信息,有业主觉得麻烦不配合,还和物业争执。其实这也是民法典明确的义务,业主得配合物业执行应急处置措施。后来社区工作人员带着民法典上门讲解,业主们才明白配合的重要性。现在咱小区的管理规约里明确写着“禁止高空抛物、违规养宠”,业主委员会还安排了志愿者监督,单元门口的垃圾不见了,鸽子粪问题也解决了。

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提醒,要是遇到邻居有损害权益的行为,先找业主委员会沟通,沟通不成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业主守规矩,物业尽职责,小区才能住得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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