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信用之基 激发治理之能 深圳市民政局构建社会组织信用场域新生态
深圳市民政局始终将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创新社会治理、提升城市产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坚决贯彻落实《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以完善信用体系为核心,多措并举,系统化推进社会组织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有序发展,为城市现代化治理注入源源不断的“信”动能。
一是制度先行,夯实信用管理根基。坚持制度引领,将信用建设深度融入社会组织管理和服务全生命周期,通过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内部信用管理、信息披露、承诺自律、风险防控等制度体系。大力推动全市社会组织建立规范的内部治理架构,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的治理机制,为社会组织的规范运作划定了清晰“跑道”,为构建长效信用机制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强化监管,落实信用约束机制。创新建立“分级分类、动态精准”的信用监管模式,依托数据监测和分析,实现对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全流程动态管理。2025年,全市累计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社会组织145家,移出320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195家,移出187家。该机制在提升监管效能的同时,畅通信用修复渠道,引导失信主体整改自新,体现监管的“温度”,实现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治理效果。
三是激励导向,释放诚信发展红利。积极探索信用评价结果创新运用,在严格落实“失信惩戒”的同时,大力推行“守信激励”,通过等级评估工作为社会组织“可信”奠定坚实基础。2025年,全市共有124家社会组织完成实地评估,其中94家获评3A及以上等级,占比75.81%,反映全市社会组织整体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37家社会组织荣获5A最高评级,涵盖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基金会等多种类型,形成良好示范引领效应。评估工作通过系统培训、专业评审与实地指导,有效推动社会组织在党建、治理、业务、财务等领域的全面建设,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四是能力建设,提升诚信治理水平。创新开展“信用能力提升计划”,帮助社会组织提升信用管理能力,通过专题培训、实地指导、标杆观摩等方式,全面提升社会组织的诚信意识和治理能力。采用“线上+线下分类同步”模式举办信用建设专题培训2场,覆盖社会组织负责人及从业人员超过4000人次。(根据深圳市民政局信息整理)
原文链接:https://www.mca.gov.cn/n152/n168/c1662004999980007956/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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