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业银行承接养老机构预收费存管业务的报名公告
为了规范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防范化解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风险,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养老服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民政部等国家七部门《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民发〔2024〕19号)、《安徽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皖民养老字〔2024〕56号)等有关要求,经会商省委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等有关单位,拟组织开展商业银行承接养老机构预收费银行存管业务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内容
商业银行为养老机构开设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存管养老机构预收的押金、会员费等,对账户内的资金流动等情况进行监测和预警,根据法律规定和存管协议约定,对存管专用账户采取相应的限制措施。存管银行建立养老机构账户管理系统,归集养老机构资金收取、使用等信息,并与民政部门信息系统实现对接。
二、资质要求
1.持有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
3.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4.具有较好的服务能力,有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养老机构预收费存管业务;
5.具有或正在建立养老机构账户管理系统,归集养老机构资金收取、使用等信息,与省级民政部门信息系统能够实现对接;
6.在本省设有分支机构。
三、报名方式
请有合作意向的银行省级机构于2025年12月5日17时前提交项目申请函(加盖单位公章),申请函要概述本银行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条件的基本情况,并附证明材料(原则上不超过50页),寄送至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435号安徽省民政厅老龄权益保障处,电子版同步发送电邮至1370507767@qq.com。联系方式:0551-65606083。
四、结果确认
根据报名情况,省民政厅将会同金融监管部门综合资信状况、服务水平、风险防控能力、人力资源等因素确定可以承接第三方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名单,并通过安徽省民政厅官网公布。
安徽省民政厅
2025年11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s://mz.ah.gov.cn/xwzx/tzgg/1231911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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