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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印发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办法

时间:2025-09-19 00:41:11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作者:佚名

  近日,自治区民政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进一步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提供更精准的认定和救助帮扶。《办法》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了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认定条件。宁夏户籍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在扣减刚性支出后,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但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5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经审核确认可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同时列举了不符合低保边缘家庭认定的情形,如金融资产总额超标、拥有特定车辆或住房等。

  认定程序方面,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以家庭为单位由一名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提出,需经过申请人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审核认定等环节,一般应在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可延长至45个工作日。对于主动发现的困难家庭,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告知政策并协助申请。申请或退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范围且符合条件的,经本人同意可直接转为低保边缘家庭,简化流程。

  为确保政策有效实施,《办法》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依托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将低保边缘家庭及其成员纳入常态化监测预警范围,为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提供信息支持。低保边缘家庭实行动态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每年至少核查一次家庭状况,不符合条件的及时退出,并书面告知理由。同时,设立举报监督电话或信箱,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记者 贺紫瑞)

  


原文链接:https://www.nx.gov.cn/zwxx_11337/zwdt/202508/t20250804_49795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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