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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运行工作机制

时间:2025-09-19 01:38:27 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作者:佚名

  记者近日从青海省生态环境厅获悉,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体制建立运行以来,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聚焦解决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扎实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问题整改,深入开展日常督察、专项督察、例行督察,有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及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在切实推动形成高效运转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体系的同时,省生态环境厅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收集机制,全方位收集问题,拓宽发现问题的深度和广度。建立问题处置机制,对收集到的各类生态环境问题,通过汇总整理、研判类别、分析会商,明确问题处置方式,及时有效分类处置。建立问题交办机制,通过督办、提醒等方式,及时将有关问题转交属地督察整改领导机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有关企业单位、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办理。建立问题通报机制,通过分送督察要点,及时掌握领导指示批示、政策要求、重点工作;通过呈送督察要情,及时反映督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情况,实现信息畅通;通过重大问题报告,切实发挥哨兵作用;定期召开通报会,点对点通报区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省生态环境厅还注重建立问题整改机制,对突出问题、一般问题实行全口径分类清单管理,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对交办的问题,通过监督跟踪、重点督办、统筹推动、司法联动,全程跟进督察,以挂牌督办、专案盯办等方式推动问题整改。建立监督问责机制,通过组织约谈、公开曝光、移交问责对整改不到位的突出问题进行处置,并做好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结果应用。


原文链接:http://www.qinghai.gov.cn/zwgk/system/2025/02/07/0300644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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