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社会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政策解读> 《河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河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时间:2025-09-18 23:03:11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作者:佚名

  一、出台背景

  2024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实施等方面提出一系列创新举措。按照国家规定要求,2017年11月出台的《河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我省突发事件应对和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形势,省政府决定对2017版《办法》进行修订。省应急管理厅在充分调研、认真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修订起草了《办法》,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有8章47条,分为总则、分类和内容、规划和编制、审批发布备案、培训宣传演练、评估与修订、监督保障措施和附则。第一章总则,明确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全省应急预案体系、管理职责以及信息化运用等要求。第二章分类和内容,明确应急预案的分类,并针对不同层级、不同种类应急预案,分别明确编制重点。第三章规划和编制,明确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计划要求,完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第四章审批、发布、备案,明确应急预案审批报送材料、审核内容,并对应急预案衔接、备案、公开等作出规定。第五章培训、宣传、演练,明确应急预案实施、解读、培训、宣传等规定,并对演练计划、制度、频次、评估等工作提出要求。第六章评估与修订,明确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需要修订的情形以及修订程序。第七章监督保障措施,明确应急预案管理人员、经费等保障措施及指导监督要求,提出应急预案创新研究工作机制。第八章附则,明确解释主体、生效时间,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适用等规定。

  三、主要特点

  一是厘清应急预案管理职责。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二是优化应急预案体系。明确全省应急预案体系组成,并将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新增开发区、工业园区、风景区等各类功能区应急预案及工作手册、行动方案等支撑性文件内容和编制要求。

  三是细化应急预案编制要求。明确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计划的相关要求;完善应急预案编制流程,包含成立工作小组,开展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案例分析,起草文本,征求意见等,并提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编制衔接原则,推动解决部分预案操作性和实用性不强等问题。

  四是健全应急预案审核、报批、备案程序。完善应急预案审核报送材料、审核内容等,增加应急管理部门衔接审核把关环节;明确各类功能区、重大活动保障、巨灾、跨行政区域联合等应急预案审批程序;明确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规范印发、备案流程及内容,规范中央驻豫企业和省属企业总部及所属单位、权属企业应急预案备案要求。

  五是强化应急预案数据管理。明确各地、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行业、领域)应急预案数据管理的职责,推动实现应急预案数据共享共用;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推进应急预案管理理念、模式、手段、方法等创新提出要求。


原文链接:https://www.henan.gov.cn/2025/08-01/318667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关闭][返回顶部]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社会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社会资讯网 shzxl.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4049160号-29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联系电话:010-53386795 13366461258 010-56278284 13391776757 010-56232582  
监督电话:186108229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