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京粮发〔2024〕47号
经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12月19日第25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废止《北京市粮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储备粮保管台账管理制度〉的通知》(京粮发〔2006〕146号)、《北京市粮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储备粮通用台账管理制度〉的通知》(京粮发〔2010〕95号)、《北京市粮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储备成品粮储存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京粮发〔2010〕96号)等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凡公告废止的文件,自2025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特此公告。
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12月23日
公报PDF原文链接:https://www.beijing.gov.cn/zhengce/zhengcefagui/202503/t20250324_40420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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