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国防动员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2025版)》的通知
京国动办发〔2025〕36号
各区国动办、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市国动办相关处和事业单位:
现将《北京市国防动员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2025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5月12日
北京市国防动员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2025版)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京依法行政办发〔2023〕4号)等文件精神和本市相关工作要求,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市国动办结合国防动员系统职权调整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在对《北京市国防动员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京国动办发〔2024〕52号)修订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人民防空领域行政许可、行政检查和国防动员系统行政奖励的裁量基准,制定了《北京市国防动员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2025版)》(以下简称《基准》)。
一、行政许可裁量基准
行政许可裁量基准表,明确了行政许可的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审批时限、中介服务、收费情况等内容。
二、行政检查裁量基准
行政检查裁量基准表,根据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检查工作要求,结合北京市国防动员系统“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各领域执法检查单等,进一步明确了检查对象、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标准、行使层级、检查方式、检查方法、检查频次等内容。
三、行政奖励裁量基准
行政奖励裁量基准表,明确了北京市国防动员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奖励的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机关、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评选周期、中介服务、收费情况等内容。
此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按照《北京市人民防空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京国动办发〔2023〕116号)执行。
本《基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北京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解释,《北京市国防动员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京国动办发〔2024〕52号)同时废止。
附件1:行政许可裁量基准表公报PDF附件2:行政检查裁量基准表附件3:行政奖励裁量基准表原文链接:https://www.beijing.gov.cn/zhengce/zhengcefagui/202507/t20250709_41451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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