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对专利代理机构实施行政检查年度频次上限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进一步规范我局涉企行政检查,市知识产权系统对同一专利代理机构实施行政检查的年度频次上限为1次。年度检查频次上限包括市级部署的专项检查频次,不包括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部署开展的专项检查频次。
特此公告。
2025年8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s://zscq.tj.gov.cn/zwxx/tzgg/202508/t20250820_711573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天下众合/中解联合解债2020-10-12
 - 司法反腐力度空前:昨天2020-07-15
 -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规2021-03-27
 - 湖南出台深化整治形式主2020-05-12
 - 重庆开设纪检监察干部培2020-05-12
 - 法治宣传志愿服务进社区2020-05-13
 - “鹿角巷”奶茶引发多起2020-05-13
 - 居委会主任贪污,被判死2020-07-15
 - 中国—阿联酋旅游合作论2020-07-17
 
- 省检察院组织退休党员干2025-11-04
 - 马歇尔®古法痹症外敷膏2025-11-04
 -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52025-11-03
 - 弘扬孝亲敬老美德 共建2025-11-03
 - 云南省民政厅集中约谈12025-11-03
 - 重庆市社会福利指导中心2025-11-03
 - 慈善组织2024年度报2025-11-03
 - 媒体聚焦丨天津日报:夕2025-11-03
 - 民政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2025-1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