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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推荐工作的实施方案

时间:2025-09-18 21:00:28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 作者:佚名

  

  根据全国老龄办《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工作办法》等规定,为做好我区评选推荐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奖项设置和名额分配

  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每三年开展一届,奖项包括全国“敬老文明号”和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根据《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工作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相关规定,名额分配原则上以行政区域常住老年人口总数为基准,综合地级行政区划总数、老龄工作开展情况等确定。自治区老龄委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推荐,原则上全国“敬老文明号”和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各1个,各地(州、市)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全国“敬老文明号”

  全国“敬老文明号”的评选推荐对象为基层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单位等。基本条件如下:

  1.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助老传统美德;

  3.积极创新为老服务方式方法,拓展对老年人的服务范围和内容,在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中具有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方面,推动党中央关于老龄工作决策部署在本地区、本领域贯彻落实,攻坚克难、改革创新,有效解决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作出突出贡献的;

  (2)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有规范的为老服务制度和标准,有具体的为老服务内容和条款,有固定的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标准的为老服务窗口、场所或线上平台,按照优先、优惠、优待的原则,努力为老年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作出突出贡献的;

  (3)在为老年人提供养老、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社会工作、金融财税、交通运输、体育健身、数字助老等服务方面,积极推进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用心用情、细心耐心地开展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作出突出贡献的;

  (4)在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方面,积极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相关工作,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违法犯罪,广泛深入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宣传教育,为老年人减免法律服务费用,提供无障碍法律服务,作出突出贡献的;

  (5)在传承弘扬孝老爱亲优秀传统文化方面,积极组织或参与敬老爱老助老相关公益活动,扎实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推动孝老爱亲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

  (6)在促进老有所为方面,倡导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组织老年人文化、体育、教育活动,开展“银龄行动”、“五老”关爱下一代等老年志愿服务活动,为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搭建平台,作出突出贡献的;

  (7)在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方面,聚焦老年人多样化需求,加快老年用品、产品和服务前沿技术研发及应用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作出突出贡献的;

  (8)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候选集体(为内设机构的,应同时考虑该内设机构上级单位)近五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作为评选推荐对象参评全国“敬老文明号”:

  1.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严重职业危害的;

  2.发生欺老虐老事件的;

  3.单位班子成员发生违纪违法情况的;

      4.其他不宜参评情况。

  (二)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

  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的评选推荐对象为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基本条件如下:

  1.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积极看待老年人和老年生活,重家风、重家教,孝老爱亲,赢得群众高度赞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自觉承担家庭养老责任,为老年人提供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事迹突出、感人至深;

  (2)热心老龄事业,积极为老年人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提升老年人生活和生命质量,维护老年人尊严和合法权益,成绩突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

  评选推荐对象有下列情形的,不宜作为参评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

  1.有欺老虐老行为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3.其他不宜参评情况。

  三、评选推荐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严格按照《评选办法》有关规定,由各地(州、市)民政局、老龄办和自治区老龄委成员单位遵循自下而上、组织推荐、逐级审核、择优评选的原则,向自治区老龄办推荐评选对象。

  (一)地(州、市)层面

  1.组织推荐。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要求确定拟推荐的集体和个人,并在本单位或村(社区)一定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公示无异议的进行上报。

  2.逐级审核。各县(市、区)民政局、老龄办就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及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等进行审核,并征求拟推荐对象工作单位和属地公安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意见后(具体按照《评选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执行),将推荐材料和征求意见情况说明统一提交上级民政局、老龄办。各地(州、市)民政局、老龄办对上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定本地区的全国“敬老文明号”、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推荐候选名单,报自治区老龄办。

  (二)自治区层面

  1.组织推荐。自治区老龄委各成员单位指导所属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等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要求确定拟推荐的集体和个人,按规定完成征求意见工作后(具体按照《评选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执行),并在推荐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各成员单位审核。

  2.审核推荐。自治区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对相关推荐材料和征求意见情况说明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研究确定后推荐至自治区老龄办。

  自治区老龄办对各地(州、市)和自治区老龄委成员单位提交的推荐材料进行再次复审,按程序研究确定我区参评全国“敬老文明号”、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推荐名单、重点宣传候选对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统一上报全国老龄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是经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的全国性评选活动,是弘扬敬老爱老助老社会风尚,推动新时代新征程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自治区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和各地民政局、老龄办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力量配备,调动各方资源,积极稳妥做好评选推荐工作。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参评单位和个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费用。

  (二)严格审核把关。自治区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和各地民政局、老龄办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评选表彰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有关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真正把事迹突出、影响广泛、具有公信力和示范性的先进典型推选出来。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荐程序,确保各环节责任清晰、落实到位。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对反映的问题,及时受理、调查核实、妥善处置,确保权威性和公信力。

  (三)坚持面向基层。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重点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在评选推荐的对象中,基层单位和公共服务窗口单位要占本地区申报全国“敬老文明号”总数的70%以上,普通群众要占本地区申报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总数的60%以上,处级干部比例不超过申报总数的20%。不建议推荐副厅级及以上单位和领导干部参评,不重复推荐已获得全国“敬老文明号”、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称号的集体和个人。

  (四)加强典型宣传。自治区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和各地民政局、老龄办要把推荐工作与先进典型宣传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把评选推荐与弘扬敬老爱老助老风尚紧密结合起来,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老龄事业的浓厚氛围。

  五、推荐时间和材料要求

  请自治区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和各地民政局、老龄办于2025年6月20日前,通过线下线上两种方式,将下列材料提交至自治区老龄办。其中,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纸质版材料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本次评选各类表格请自行到自治区民政厅网站下载。

  (一)全国“敬老文明号”推荐审批表(见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其中,纸质版一式两份,需加盖公章。

  (二)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推荐审批表(见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其中,纸质版一式两份,需加盖公章。

  (三)全国“敬老文明号”和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4、5)电子版及纸质版。其中,纸质版一式一份,需加盖公章。

  (四)全国“敬老文明号”和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征求意见情况说明纸质版,一式一份,需加盖公章。

  自治区民政厅老龄工作处联系人:王 轩

  联系电话:0991-2887154

  电子邮箱:xjllbgs001@163.com

  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538号自治区民政厅

  邮    编:830000

  

  附件1——2025年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名额分配表

  附件2——全国“敬老文明号”推荐审批表

  附件3——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推荐审批表

  附件4_——全国“敬老文明号”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5_——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6——关于对全国“敬老文明号”和全国“敬老__爱老助老模范人物”推荐对象征求意见的情况说明

  附件7_——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工作办法


  


原文链接:http://mzt.xinjiang.gov.cn/xjmzt/c112990/202505/f73d430473cd4c7a852a2a2e95f4d1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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