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社会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通知公告> 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民办函〔2025〕54号)

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民办函〔2025〕54号)

时间:2025-09-18 20:33:4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作者:佚名

  

  各设区市民政局,各全区性社会组织: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办函〔2025〕20号)要求,现就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类型

  (一)地方性社会组织服务民政民生示范项目。资助符合条件的地方性社会组织在我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围绕“一老一小”等民生领域需求开展社会服务。我区申报项目数5个,每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40万元。

  (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培训示范项目。资助符合条件的地方性社会组织面向我区社会组织负责人、业务工作人员,开展法律法规、项目运作、业务技能、专业知识等方面培训,重点面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社会组织开展培训。我区申报项目数1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30万元。

  每个社会组织最多申报1个项目;如不同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是同一人的,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

  二、申报资格条件

  (一)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建立党组织,并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载入社会组织章程;

  (二)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且2023年度检查合格(慈善组织未被登记管理机关列入活动异常名录,2022年至2025年未受到行政处罚);

  (三)有相应的配套经费来源,其中有地方政府投入和社会资金资助的项目优先考虑;

  (四)成立三年及以上,有完善的组织机构,有三名及以上专职工作人员,项目负责人与联系人须为本单位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号;

  (六)有健全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

  (七)有开展社会服务的能力和条件,且已具备实施社会服务项目的经验和良好信誉,鼓励但不限于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为3A及以上的社会组织申报;

  (八)申报项目应具备一定项目基础及影响力。其中,申报“地方性社会组织服务民政民生示范项目”的,其上一年度同类项目累计支出应达到40万元;申报“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培训示范项目”的,其上一年度同类项目累计支出应达到30万元。

  (九)申报地方性社会组织服务民政民生示范项目、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培训示范项目的应为地方性社会组织。

  三、项目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共分申请、初筛、评审、上报四个环节:

  (一)申请。各申报单位首先需要仔细阅读项目实施方案、财务管理指引和答疑,在线填写提交项目申报书,于电脑网页端注册并登录金数据(https://jinshuju.net/home),根据申报项目类型不同,在线填报:地方性社会组织服务民政民生示范项目由地方性社会组织在项目实施地申报并开展社会服务活动(申报链接:https://jinshuju.com/f/KRuNpa);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培训示范项目由地方性社会组织申报(申报链接:https://jinshuju.com/f/si8Xec)。

  申报单位应将以下材料作为附件上传:

  1.盖有年检结论的登记证书副本;

  2.银行开户文件;

  3.荣誉证书;

  4.评估等级证明;

  5.专职工作人员名单;

  6.同类项目上一年度总结报告或评估报告。

  各市、县级社会组织向设区市民政局申报,各设区市民政局初审并排序后报送自治区民政厅。全区性社会组织直接向自治区民政厅申报。

  (二)初筛。自治区民政厅相关部门对照民政部发布的相关要求,对各市推荐和全区性社会组织申报的项目进行初步筛选。

  (三)评审。自治区民政厅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审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专家评审结论确定推荐项目执行单位。

  (四)上报。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经自治区民政厅党组审议后上报民政部。

  四、申报时间

  所有项目均通过申报信息系统申报,在线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6日,超过规定时间系统将自动关闭提交功能。

  各设区市民政局请于2025年6月10日18:00前将本地区推荐名单(加盖市民政局公章)和社会组织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由申报信息系统导出)发送至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邮箱。

  申报项目的全区性社会组织请于2025年6月7日18:00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由申报信息系统导出)发送至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邮箱。

  五、有关要求

  (一)各设区市民政局要积极做好项目的宣传和项目申报的推荐工作,按照“谁推荐谁监管”的要求,对推荐立项的社会组织进行项目监管。

  (二)有意向、符合申报条件的社会组织在民政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通知公告”栏中下载《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对照项目实施方案和财务指引规范,做好前期调研,科学设计,结合组织章程和自身优势,积极参与项目申报。如项目实施需当地政府支持,应提前联络实施地域相关政府单位,确保当地政府愿意支持项目实施。

  联系人:兰红,电话:0771-2632681;梁文亮,电话:0771-2637244。邮箱:shzzglj@mzt.gxzf.gov.cn。

  附件:广西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项目对接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
2025年5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mzt.gxzf.gov.cn/tz/t2113786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关闭][返回顶部]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社会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社会资讯网 shzxl.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4049160号-29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联系电话:010-53386795 13366461258 010-56278284 13391776757 010-56232582  
监督电话:186108229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