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社会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政策解读> 《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5-09-18 18:23:26 来源:天津市民政局 作者:佚名

  近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调整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调标通知》),现就《调标通知》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背景介绍

  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标准是社会救助政策的核心内容,对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也是低保对象的主要经济来源,直接影响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目前,我市现行社会救助范围和标准,执行的是2020年9月1日实施的,城乡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1010元;城乡低保边缘家庭范围为家庭月人均收入1010元至1515元,符合发放救助金条件的低保边缘家庭为每户每月303元。2021年-2024年标准未再调整,近两年群众通过多种方式提出提高低保标准。

  二、主要内容

  《调标通知》主要包括:

  (一)将本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010元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045元。

  (二)将符合发放救助金条件的低保边缘家庭救助标准由每户每月303元调整为每户每月314元。

  (三)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不作调整,即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870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农村五保供养)的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870元,分散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530元。

  此次调整所需资金仍按原渠道解决。

   

   

  


原文链接:https://mz.tj.gov.cn/ZWGK5878/zhengcewenjian/202509/t20250908_712765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关闭][返回顶部]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社会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社会资讯网 shzxl.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4049160号-29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联系电话:010-53386795 13366461258 010-56278284 13391776757 010-56232582  
监督电话:186108229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