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社会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社会监督> 青海省全面完成2025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工作

青海省全面完成2025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工作

时间:2025-09-18 18:29:19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作者:佚名


  2025年2月,青海省民政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统计局及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式建立青海省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意见》明确将低保标准调整权限下放市(州),由各市(州)民政、财政部门按照上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数据的一定量化比例区分城乡分别确定。其中,城市低保标准按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40%确定,农村低保标准按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5%—45%确定。

  截至目前,西宁市、海北州、海南州、果洛州和海西州已全面完成2025年城乡低保标准确定调整工作(海东市、黄南州和玉树州因量化比例接近或超过省级规定的最高比例决定暂不调整)。其中,西宁市城市低保标准从703元/月提高到763元/月,相比上年提高6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从5676元/年提高到5736元/年,相比上年提高60元/年;海北州城市低保标准从693元/月提高到765元/月,相比上年提高72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从5676元/年提高到6168元/年,相比上年提高492元/年;海南州农村低保标准从5676元/年提高到6852元/年,相比上年提高1176元/年,城市低保标准因量化比例超过省级规定的最高比例决定暂不调整;果洛州城市低保标准从708元/月提高到915元/月,相比上年提高207元/月,农村低保标准因量化比例超过省级规定的最高比例决定暂不调整;海西州城市低保标准从703元/月提高到906元/月,相比上年提高203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从5676元/年提高到7140元/年,相比上年提高1464元/年。综合测算,全省城市低保平均标准从700元/月提高到739元/月,相比上年提高39元/月;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从5676元/年提高到5808元/年,相比上年提高132元/年。同时,根据特困人员保障标准、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与低保标准的挂钩联动机制,以上提标地区按照城市低保增幅1.5倍的幅度同步提高了特困人员保障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积极指导各地民政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面落实提标政策,及时补发提标后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人员及孤儿养育津贴,将提标后达到救助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同时,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民政领域惠民政策的知晓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根据青海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原文链接:https://www.mca.gov.cn/n152/n168/c1662004999980005987/content.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关闭][返回顶部]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社会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社会资讯网 shzxl.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4049160号-29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联系电话:010-53386795 13366461258 010-56278284 13391776757 010-56232582  
监督电话:186108229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