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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住宿客房也可使用“上海浦东旅游消费券”

时间:2024-12-11 22:50:00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佚名

  畅玩“璀璨浦东”,一天当然不够!为吸引更多市民游客在浦东多住一晚,“上海浦东旅游消费券”已于12月8日起发放,抢订火爆!

  除惠及通过携程旅行、去哪儿旅行、美团(含大众点评)、飞猪旅行四个平台预订酒店客房的散客外,记者获悉,“上海浦东旅游消费券”也将为团体住宿客房提供费用资助!详情如下↓

  

  浦东开展旅游专业服务(团体住宿客房)费用资助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振浦东旅游消费市场信心,释放住宿消费潜力,根据稳增长、促消费的总要求,浦东新区结合岁末年初宾馆酒店住宿业务实际特征,决定“上海浦东旅游消费券”对浦东新区旅游专业服务(团体住宿客房)也将实施费用资助。公告如下:

  一、资助对象

  在报名参加“上海浦东旅游消费券”活动的酒店内,举办年会等会务活动且包含住宿服务消费的企业,以及将旅行团住宿安排在上述浦东酒店的旅行社(组团社或地接社)。

  二、资助条件

  2024年12月8日起至2025年1月27日期间,在酒店开展年会等会务活动以及旅行社安排入住的旅行团,一次性使用酒店客房总间夜数50间夜以上的,资助商务合同客房实际收费金额的10%(有最高上限金额限制,详情将另行公告)。

  三、申请材料

  资助为事后申请,按申请时间顺序经过审核后拨付资助。申报企业应通过住宿服务提供方(酒店),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一式三份):

  1.企业主体资格证明(举办方《营业执照》、场地酒店《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等);

  2.酒店商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含酒店客房入住明细,原件审核后退回);

  3.合同实际履约付款凭证(银行转账记录)及其对应的增值税发票;

  4.其他佐证材料。

  申报企业须诚实守信,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伪造材料等严重失信行为,取消其5年内的资助申报资格,列入浦东新区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并依法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申报受理

  符合上述要求的拟申报企业,可在活动筹办、实施中同步做好相关准备。先申请先获批,用完即止。

  后续申报受理的渠道、细则等事项将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上海市浦东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12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s://www.shanghai.gov.cn/nw17239/20241211/4cbdce525845439dadcd58c7df48d9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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