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行经营主体以专用公共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我省推行经营主体以专用公共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一份报告替代一摞证明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推行经营主体以专用公共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今后在全省行政区划内,经营主体可以专用公共信用报告(以下简称专用信用报告),替代46个领域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和3类高频管理信息核查,破解经营主体在开具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中的“繁、难、久”等问题。
《实施方案》提出,要运用信用理念和方式推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问题,按照依法依规、应替尽替、逐步拓展、便捷服务的原则,全面强化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目前实施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领域共37个,包括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等,并集成人员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3类管理信息;后续将根据业务需要,拓展至退役军人事务、审计等9个领域。
专用信用报告应用场景包括:企业上市、挂牌、融资等金融市场应用;公共资源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商务经营应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申请优惠政策等行政管理应用;以及其他需要经营主体提供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场景。《实施方案》明确,专用信用报告仅用于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不需要提供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事项,不得强制要求经营主体提供专用信用报告。已修复的违法违规记录在专用信用报告中体现,且标明已修复的情况。
专用信用报告全省通用,各市县不再单独出具本市县专用信用报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我省将按照公益免费、便捷高效的原则,采取线上、线下两种方式提供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专用信用报告服务,供经营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主体可登录“信用中国(海南)”网站、海南省政务服务网和“海易办”APP等,或前往省内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的信用服务窗口和一体化智能自助终端办理。
《实施方案》提出,2024年12月1日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行政审批领域,全面推行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实现“应替尽替”;各级政府部门可直接通过海南自由贸易港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获取专用信用报告,不再要求经营主体提供专用信用报告或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实现“无感智办”。各级政府部门可围绕优环境、促发展,依法依规拓展专用信用报告的适用范围,在更多事项中推广应用。(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梦瑶)
原文链接:https://www.hainan.gov.cn/hainan/zmgyshj/202410/98ab1dc7ae474782a34d20a22e3d84c1.shtml?ddtab=true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投资自贸港推介活动在广东举办
- 天下众合/中解联合解债2020-10-12
- 司法反腐力度空前:昨天2020-07-15
-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规2021-03-27
- 湖南出台深化整治形式主2020-05-12
- 重庆开设纪检监察干部培2020-05-12
- 法治宣传志愿服务进社区2020-05-13
- “鹿角巷”奶茶引发多起2020-05-13
- 居委会主任贪污,被判死2020-07-15
- 中国—阿联酋旅游合作论2020-07-17
- 中国—巴布亚新几内亚应2025-09-20
- 贺荣会见蒙古国法律与内2025-09-20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2025-09-19
- 广西平陆运河兰海高速公2025-09-19
- 多源特征融合算法提升玉2025-09-19
- 2025年中国—东盟博2025-09-19
- 丁薛祥会见新加坡政府投2025-09-19
- 一抹“藏蓝”的暖心守护2025-09-19
- 兵团发挥异地商会作用扩2025-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