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社会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法制在线> 本市调整物理、康复治疗医保报销政策

本市调整物理、康复治疗医保报销政策

时间:2024-11-02 16:48:08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网 作者:佚名

  市医疗保障局10月29日发布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自11月1日起,本市调整物理、康复治疗医保报销政策。

  11月起,参保人员需要进行物理、康复治疗的,医保报销政策有所调整。此前,相关医保报销依照2004年印发的《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服务设施支付范围及标准(临床诊疗类—物理治疗与康复)》规定执行。

  此外,根据市医保局发布的新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儿童,如果因患脑瘫需要进行康复治疗,发生的康复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1岁以前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不超过12个月;1岁以后至3岁以前每年支付不超过6个月;3岁以后每年支付不超过3个月。

  

  定点医药机构药品追溯信息采集2025年全覆盖

  市医保局10月29日表示,本市将开展医保药品追溯信息采集工作,2025年6月底前实现定点医药机构采集全覆盖。

  此次信息采集主要依托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以药品追溯码“一物一码”特征为抓手,分阶段、分批次实现药品追溯信息在定点药店销售、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发药环节全面采集,逐步实现医保药品追溯码应扫尽扫。

  截至目前,1149家定点药店已成功采集,并上传113.9万余条药品追溯码信息。2024年10月底前,1400余家定点零售药店实现采集和上传。12月底前,近2000家社区医疗机构、30余家医院门(急)诊发药环节实现采集和上传。2025年6月底前,定点医药机构药品追溯信息采集全覆盖。

  市医保局介绍,将充分利用医保大数据智能化技术,加强对倒卖、串换药品等骗保行为监测,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柴嵘)


原文链接:https://www.beijing.gov.cn/fuwu/bmfw/sy/jrts/202410/t20241030_393070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关闭][返回顶部]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社会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社会资讯网 shzxl.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4049160号-29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联系电话:010-53386795 13366461258 010-56278284 13391776757 010-56232582  
监督电话:186108229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