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社会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法治社会> 新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20元

新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20元

时间:2024-10-23 01:26:46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 作者:佚名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赵春华报道)10月21日,记者从自治区社会保险中心获悉,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2024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要求,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自2024年7月1日起,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0元,达到185元/月。

  近日,134.86万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已调整到位,将陆续发放到参保人社会保障卡中。为保障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调整第一时间发放到位,自治区社会保险中心提前谋划,周密部署,认真做好系统参数配置、数据比对、支付调度等工作。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个人缴费档次越高,政府补贴也就越多,缴费年限越长,个人账户积累总额就越大,退休后领取待遇就越高。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为12档,在200元-5500元之间,参保居民可在12个档次中自主选择。对选择最低200元档次缴费的,财政最低补贴55元;选择最高5500元档次缴费的,财政最低补贴270元。

  下一步,自治区社会保险中心将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鼓励和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保、持续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更加重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服务能力建设,及时响应群众需求,坚持问题导向,在精准实施、精准落实上下功夫,更好发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保障人民基本生活中的重要作用,让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原文链接:https://www.xinjiang.gov.cn/xinjiang/bmdt/202410/50bde6cb6e504dd99fec7c9d52e4cfb3.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关闭][返回顶部]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社会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社会资讯网 shzxl.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4049160号-29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联系电话:010-53386795 13366461258 010-56278284 13391776757 010-56232582  
监督电话:186108229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