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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海西:前三季度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19120.64元

时间:2024-10-16 04:36:01 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把促进脱贫群众增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制发《海西州促进农牧民增收若干措施》《关于抓好脱贫户收入不增反降户和防返贫监测户增收的通知》等文件,通过发展产业、带动就业、落实补贴等措施,有效保障脱贫群众稳定增收。前三季度,全州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19120.64元,同比增长10.52%。

  海西州依托当地资源禀赋,大力发展青稞、藏羊、枸杞、藜麦等特色产业集群,通过产业集聚效应带动脱贫群众持续收益。据统计,通过各类产业带动,前三季度海西州脱贫人口人均生产经营性净收入2949.31元,占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为15.42%。不断促进就业创业,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模式、实施就业服务互助、开发公益性岗位等举措,有效实现农牧区脱贫人口劳动力转移就业。同时,发挥“柴达木枸杞采摘”劳务品牌效应,吸引大量务工人员参与,进一步提高脱贫人口的工资性收入。前三季度,脱贫人口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1012.74元,占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达57.6%。

  海西州大力培育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性家庭农牧场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合作经营、规模化生产等方式带动农牧民增收。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赋予农牧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惠及更多脱贫人口。前三季度,脱贫人口人均财产性收入1220.56元,占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为6.38%。

  此外,推进各项惠农补贴应补尽补,发放草原生态奖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让脱贫群众获得更多“政策红利”。为符合条件的省外务工脱贫人口发放一次性交通补助,为创业就业的脱贫人口发放创业补贴、就业奖励等。前三季度,脱贫人口人均转移性收入3938.03元,占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达20.6%。除保障各项增收措施外,海西州始终立足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聚焦“3+1”保障,对收入低下且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及时纳入防返贫监测救助范围,落实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坚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原文链接:http://www.qinghai.gov.cn/zwgk/system/2024/10/14/0300557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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