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将启动
上海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将启动
10月16日起给予个人用户一次性500元立减补贴,须到门店实人认证
上海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工作将于10月16日正式启动,补贴政策为一次性500元购车立减。近日,《上海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出台,并由上海市商务委等八个部门联合向相关单位印发通知。
根据《细则》,自2024年10月16日至2025年6月30日(含当日),上海对个人用户交投并报废本人名下在上海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含电池),且购买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给予个人用户一次性500元购车立减补贴。
《细则》鼓励享受补贴的个人用户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另外,换购的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标准要求。
此外,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车应当于购车之日起15日内(最晚于2025年7月15日前)在上海市公安机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日期以非机动车号牌取得日期为准。
按照《细则》要求,上海市商务委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认参与政策实施的服务机构。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指导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通过公开征集方式确认参与政策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 下转 3版(上接第1版)上海市商务委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总队通过公开征集方式确认参与政策实施的整车回收拆解企业。
个人用户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的过程中,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电动自行车旧车(含电池)及非机动车号牌,到政策实施销售门店,通过政策实施服务平台进行实人认证,填写旧车登记信息,签署旧车交投及注销登记委托书。
在购买新车时,个人用户须注册并登录服务机构应用程序(App),出示付款码购买。经核实符合条件的,销售门店在销售新车时直接给予个人用户一次性定额立减补贴500元,开具符合国家财政规定的车辆销售发票,发票的抬头为个人(需实名制)。(记者 吴卫群)
原文链接:https://www.gov.cn/lianbo/difang/202410/content_6979988.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天下众合/中解联合解债2020-10-12
- 司法反腐力度空前:昨天2020-07-15
-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规2021-03-27
- 湖南出台深化整治形式主2020-05-12
- 重庆开设纪检监察干部培2020-05-12
- 法治宣传志愿服务进社区2020-05-13
- “鹿角巷”奶茶引发多起2020-05-13
- 居委会主任贪污,被判死2020-07-15
- 中国—阿联酋旅游合作论2020-07-17
- 中国—巴布亚新几内亚应2025-09-20
- 贺荣会见蒙古国法律与内2025-09-20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2025-09-19
- 广西平陆运河兰海高速公2025-09-19
- 多源特征融合算法提升玉2025-09-19
- 2025年中国—东盟博2025-09-19
- 丁薛祥会见新加坡政府投2025-09-19
- 一抹“藏蓝”的暖心守护2025-09-19
- 兵团发挥异地商会作用扩2025-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