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社会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知法用法> 青海首部平安建设地方性法规《海东市平安建设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青海首部平安建设地方性法规《海东市平安建设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时间:2024-09-08 10:34:37 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作者:佚名

  9月6日,记者从海东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实施发布会上获悉,全省第一部关于平安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海东市平安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将于2024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按照总则、社会风险防控矛盾纠纷化解、重点治理、社会参与、保障机制、考评监督、附则的立法格式进行编排,共七章五十一条,针对平安海东建设实际,对平安建设工作进行了系统规范,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平安建设组织机构的建立、平安建设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等内容,明晰了各级各部门社会风险防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信访事项办理等工作责任,规定了扫黑除恶常态化、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网络安全、电信网络诈骗等重点领域治理工作任务,规范了各类社会组织、人民团体等主体参与平安建设工作的职责要求,同时对平安建设保障机制、考评评价、各方监督、督导整改、表彰奖励等多方面均作出相应规定。

  《条例》明确,在平安建设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施发布会同步介绍了《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定》的起草情况和主要内容。


原文链接:http://www.qinghai.gov.cn/zwgk/system/2024/09/07/03005312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关闭][返回顶部]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社会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社会资讯网 shzxl.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4049160号-29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联系电话:010-53386795 13366461258 010-56278284 13391776757 010-56232582  
监督电话:186108229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