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社会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社会热点> 《云南省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方案》印发 强化基本草原保护和合理利用

《云南省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方案》印发 强化基本草原保护和合理利用

时间:2024-08-17 19:35:39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 作者:佚名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方案》,扎实做好我省基本草原划定工作,进一步强化基本草原保护和合理利用。到2025年6月,形成省、州(市)、县三级基本草原划定成果,确保基本草原质量有提高、布局有优化、用途不改变,为实现“3815”战略发展目标筑牢生态根基。

  《方案》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全省草原基况监测评价数据,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试点先行、整体推进,依法依规开展全省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划定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相对集中连片且面积大于100亩的草原列入基本草原划定范围;国家公园核心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自然公园生态保育区等重要生态保护区域范围内的草原,均需划为基本草原,且不受面积限制,应划尽划。

  为确保基本草原生态系统的连通性和完整性,《方案》确定划定范围在基于更好统筹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便于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管理以及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利用等基础上,同时考虑到图斑破碎化难以监管的实际,经专家论证,以相对集中连片且面积大于100亩的草原小班为最小划分单元。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制度,管控国土空间用途,基本草原一经划定不得随意调整;对已列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耕地保护红线、耕地后备资源的,以及建设项目经批准占用基本草原的,应确保征占用面积控制在最小合理使用限度内,并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制度,补充划入同等面积、同等质量的草原;要求各地预留一定面积的非基本草原作为基本草原调整储备区。

  《方案》明确了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2024年3至4月,开展调查摸底工作;5至7月,开展基本草原划定试点工作;8至9月,开展试点工作考核评估,完善技术方案;10月至次年5月,全面开展基本草原划定工作;2025年6月,完成成果验收并公布划定结果;基本草原划定后,坚持严格保护管理。


原文链接:https://www.yn.gov.cn/zwgk/zcjd/dwjd/202404/t20240417_29817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关闭][返回顶部]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社会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社会资讯网 shzxl.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4049160号-29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联系电话:010-53386795 13366461258 010-56278284 13391776757 010-56232582  
监督电话:186108229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