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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46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时间:2024-08-17 12:24:02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

  

  省委老干部局:

  陈冰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省老年教育发展的建议》(第1646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工作,《福建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把老年教育参与率作为“十四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要指标。近年来,我省通过实施养老服务补短板行动,有效改善了养老服务设施环境的质量水平,并从2018年起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工作,四年共评定出五星级养老机构65家、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97个、农村幸福院308所,这些养老服务设施均设置了能满足老年教育活动要求的活动室,配齐了基本教学设备。同时,对老年教育线上线下相融合模式进一步探索,在福建养老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增设福建老年大学线上教育、老年照护教学视频模块。创新“长者食堂+学堂”模式,鼓励长者食堂在非就餐时段将餐桌变为课桌,解决老年人“学习难”问题。

  下一步,我厅将结合建议内容,认真贯彻《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等要求,继续配合省教育厅等部门,探索推进养教结合模式,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持续推进机构养教结合。贯彻落实《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要求四星级以上养老服务机构要提供教育服务,把开展老年教育活动作为丰富充实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举措,推动养老服务机构积极完善设施设备,采取多种形式,丰富老年教育的知识性、趣味性、娱乐性。指导推动养老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平台优势,加强与老年教育机构协作,提供场地、设施、人员等支持,共享课程与教学资源。二是推动发展居家社区老年教育。推动建设50所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为社区老年教育提供场所支持。探索采取向老年教育机构、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社工机构等购买服务形式,帮助解决居家社区老年教育教学难题,增强老年教育可及性和便利性。三推广福州“乐学”、三明“乐龄学堂”等模式。鼓励各地依托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设施,积极为农村老年人提供老年教育,满足精神慰藉需求。引导农村老年人互助互学,增强终身学习的快乐体验,让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学”、“老有所教”。

  

  领导署名:赵荣生

  联 系 人:俞立飏(养老服务处)

  联系电话:0591-87676287

  

  

  福建省民政厅

  2023年3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原文链接:http://mzt.fujian.gov.cn/gk/zcfg/gfxwj/202303/t20230317_613298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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