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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印发公共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办法

时间:2024-07-21 06:34:21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 作者:佚名

  近日,据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消息,《东莞市公共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东莞市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操作指引(试行)》(下称《指引》)印发,以试点先行,预计2025年在全市范围内实施。

  数据分类分级是数据安全的坚固堡垒,是数据治理的基础保障。东莞发布的《办法》,是全省第一个跟进《数据安全技术 数据分类分级规则》国家标准发布的地市级公共数据分类分级制度。

  《办法》《指引》适用于东莞市各地区、各部门开展一般数据的分类分级工作,明确各方职责分工,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有序开发利用,释放公共数据价值,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治理能力。

  《办法》明确了公共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方面要求,介绍了各方职责分工,明晰数据管理权责主要适用于部门领导、负责人,并提出公共数据分类分级工作层面要求。

  《办法》从行业领域、内容主题、描述对象、责任部门、数据来源、数据主体、数据用途、数据处理、结构化特征9个维度对公共数据进行了分类。

  在数据分级方面,《办法》首先结合自身数据特点,识别数据涉及分级要素情况;其次,结合分级要素识别情况,分析数据一旦遭到泄露、篡改、损毁等情况后可能影响的对象和影响的程度。综合以上,《办法》确定公共数据级别由低到高可分为1级、2级、3级和4级。

  实施分类分级的单位,根据不同数据级别对数据的采集、存储、使用加工等环节进行有针对性的保护,采取对应的管控措施。

  《指引》主要配合《办法》为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实施公共数据分类分级工作提供操作方面指导性建议,明确了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操作方面要求,主要适用于业务人员、第三方服务支撑团队。


原文链接:http://www.gd.gov.cn/gdywdt/dsdt/content/post_44572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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