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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对转移任务车辆免收通行费

时间:2024-07-21 03:51:01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 作者:佚名

  最短时间打通生命安全通道,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我省对转移任务车辆免收通行费

  河北日报讯(记者曹智)经河北省政府同意,7月5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河北省防汛避险国道省道检修抢修和转移任务车辆免交通行费办法》,对转移任务车辆免收通行费。

  防汛避险检修是指在汛期前对人员转移路线涉及的国道省道进行的巡查检查、隐患排查、路基路面及沿线设施养护维修;防汛避险抢修是指灾情发生后抢修损毁的国道省道,保障国道省道畅通;转移任务车辆是指负责保障分散转移的自备车辆、集中转移的统配车辆和执行人员转移任务的其他车辆。

  办法明确,防汛避险国道省道检修抢修和转移任务车辆免交通行费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遵循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社会参与原则,坚持随断随抢、随抢随通,最短时间打通生命安全通道,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国道省道检修抢修工作,及时保障国道省道(不含收费公路)检修抢修经费。在汛期前,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人员转移路线涉及的国道省道进行检查检修,及时排除转移路线安全隐患。国道省道养护管理单位应当在汛期前至少开展1次公路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制定防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案,明确排查重点,做好排查记录,并在汛期前完成隐患整治。对于国道省道汛期前安全隐患排查、汛期日常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小型水毁等情况,养护管理单位应当立即开展修复,并向上一级管理单位报备进展情况。

  灾情发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交通运输等部门对受灾地区开展道路受损情况调查,全面统计路基路面、桥涵隧道、防护边坡、安全设施等损毁情况。灾后出现大规模塌方、山体滑坡等造成交通阻断或影响行车安全的,养护管理单位应当采取有效保障措施,及时组织队伍开展抢通工作,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公路受损和抢通进展情况至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短期内无法抢通路段,要规划绕行路线,做好安全保障。

  转移任务车辆免交通行费范围为河北省内收费公路,包括高速公路和普通收费公路。转移任务车辆从省内收费站驶出后免交通行费。转移任务车辆持《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车辆特别通行证》享受免费通行。


原文链接:http://www.hebei.gov.cn/columns/580d0301-2e0b-4152-9dd1-7d7f4e0f4980/202407/20/d0dfdfeb-4897-4511-a71c-8f02853ec82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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