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社会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法制时评> 平顶山市提高城市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平顶山市提高城市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时间:2024-07-07 17:56:19 来源:河南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

  6月27日,平顶山市提高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城乡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30元、440元提高到645元、455元,这是平顶山市连续第17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为切实兜牢兜准兜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平顶山市健全完善科学合理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综合居民基本生活费用支出、人均可支配收入、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因素确定低保标准,做到依据客观、方法科学、程序严谨。提标后平顶山市城乡低保标准达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2.7%、35.8%。

  此次提标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执行,将惠及民政救助保障对象16万人。平顶山市民政局将持续推动社会救助从“保生存”向“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转变,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救助帮扶,加快构建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更好地将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困难群众。

  


原文链接:http://mzt.henan.gov.cn/2024/07-05/301806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关闭][返回顶部]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社会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社会资讯网 shzxl.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4049160号-29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联系电话:010-53386795 13366461258 010-56278284 13391776757 010-56232582  
监督电话:186108229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