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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暑假期间关于学生(幼儿)参加校外培训告家长书

时间:2024-06-29 11:49:37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佚名

  尊敬的家长:

  为深入贯彻落实“双减”政策,切实维护广大学生与家长的权益,促进我区校外培训市场规范有序发展,现将暑假期间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请选择正规培训机构

  真诚希望各位家长朋友切实减轻孩子过重学业负担,不参加暑假、双休日、节假日学科类培训,不参加以“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夏令营等名义违规开展的各类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学龄前儿童不参加线上培训及任何形式的学科类培训。

  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请务必确认该机构具有相关资质。义务教育阶段及高中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须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照。其他文化艺术类、科技类、体育类等校外培训机构应持有《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且具备相应经营范围,一般描述为“文化艺术辅导”“科技指导”“体育指导”等。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将相关证照、收费标准等公示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0:30,线上培训不晚于21:00,且不留作业。

  二、请关注培训收费

  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发改价调[2021]47号)规定,从2022年2月17日起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为:线下培训班级类型10人以下每课时80元,10-35人每课时60元,35人以上每课时40元,线上培训每课时均为20元,上浮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标准课程时长,线下为45分钟/课时,线上为30分钟/课时,实际时长不一致的,按比例进行折算。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参照执行。

  三、请依法签订培训合同

  参加培训前,请依法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2年上海版),警惕各类优惠方式和消费贷款等诱导,索取与培训机构名称一致的正规发票。无论参加何种培训项目,请不要一次性缴纳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能超过5000元。妥善保存培训合同、缴费发票、销课凭证等,同时要确认预收费用全额纳入培训机构监管专用账户,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四、请加强自身防护

  到校外培训机构参加培训时,请遵守各类传染病防控要求,熟悉消防逃生通道,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切实保护自身健康安全。

  青浦区教育局已许可校外培训机构名单

  青浦区教育局已许可校外培训机构名单


原文链接:https://www.shanghai.gov.cn/nw17239/20240628/2f856edcdb8f493086a6d4584bb751b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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