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阳光慈善” 发展慈善事业
鹤壁市民政局认真落实民政部、河南省民政厅“阳光慈善”工程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有序推进鹤壁市“阳光慈善”建设工作。
一是开展“双学双促”活动,打造高素质民政队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领会其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现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举措和生动实践;深入学习政策和民政业务,全面提升干部调查研究、改革攻坚、应急处突、群众工作和狠抓落实的能力本领。通过“双学”促进民政干部高素质提升,促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开展法规政策宣讲,提高依法慈善能力。鹤壁市民政局组织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开展以上门宣讲、上门指导、上门辅导为主要内容的“三上门”活动。宣讲人员到慈善组织住所送法上门、答疑解惑,与慈善从业人员共同学习新修改的《慈善法》,普及民政部《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慈善信托管理办法》等与慈善信息公开有关的法规政策,围绕慈善组织和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重点解读和阐释,加强慈善从业人员对慈善法规政策学习和领悟,提高尊法守法意识,依法公开有关信息,在阳光下开展慈善活动;指导慈善组织依法开展慈善活动、规范慈善财产管理使用及依法公开有关信息,督导慈善组织针对重要内容开展自查,健全制度体系,就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和慈善服务等具体业务进行详细辅导。
三是广泛宣传慈善故事,构建全民慈善新局面。鹤壁市民政局深入挖掘基层典型人物和感人故事,积极推进慈善典型选树并组织推荐参加“中华慈善奖”“河南慈善奖”评选,同时,在“鹤壁民政”微信公众号设立“栉风沐雨、善行鹤城”专栏,连续发表8期鹤壁慈善故事,通过讲述身边人、身边事,宣扬慈善典型,树立慈善标杆,积极营造“人人向善、人人慈善、阳光慈善”氛围,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慈善、支持慈善、参与慈善。鹤壁市慈善力量在疫情防控、“7·20”减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困难群众救助帮扶等重要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是加强监管,为阳光慈善保驾护航。制定鹤壁市《全面推进“阳光慈善”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阶段性目标、方法步骤、完成时限、工作要求等。积极协调慈善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配合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综合运用慈善组织自查、抽查检查、财务审计、公开募捐方案备案、等级评估等措施,指导督促慈善组织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各项内部制度。指导慈善组织通过在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面向社会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完善提升公益慈善信息化和制度化建设长效机制。
原文链接:http://mzt.henan.gov.cn/2024/06-18/30096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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