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印发通知 专项排查整治消防“生命通道”
近日,云南省安委会和省消安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部署在全省开展为期两年的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通知》指出,近年来全国部分地区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不同程度暴露出消防“生命通道”不畅的问题,教训极其深刻。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开展打通建筑内外“两个通道”专项排查治理,做到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标识清晰、管理规范,坚决防范因通道和出口不畅引发的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扎实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要广泛发动自查自改。及时发布公告,组织对乡镇(街道)基层力量、相关行业部门有关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发动行业领域单位(场所)、“九小场所”、居民住宅物业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开展自查自改,主动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彻底清理通道、楼梯上摆放的可燃物、杂物,增设紧急逃生窗口,在消防车通道上增设标线、标志和标牌,并纳入单位防火检查巡查的重要内容,开展常态化排查整治。要开展集中执法。分级开展督导检查、交叉检查,对突出问题隐患进行通报、曝光、交办和挂牌督办。各级相关部门要深化运用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机制,集中清理消防车通道上的各类障碍物和违规停放车辆,年内开展一轮消防车通道标识化“回头看”。各乡镇(街道办)要组织基层力量常态化查处权责范围内消防“生命通道”存在的违法行为。县级相关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
《通知》明确,要强化警示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的重要意义,普及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管理常识,加强警示教育,曝光突出隐患问题,引导广大群众共同维护“生命通道”安全畅通。分区域、分行业召开隐患整改现场会,连片带动排查整改。要建立落实消防通道“一件事”全链条监管机制。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纳入城市更新、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内容,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内容,发挥综合治理效能。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对涉及消防“生命通道”严重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纳入企业信用档案和个人诚信记录。
《通知》强调,要压实排查整治工作责任。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由属地人民政府负责,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业领域有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直接责任主体,负责牵头发动基层力量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各级消安委负责统筹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组建工作专班,负责实时调度、分析研判、督导检查等工作。
原文链接:https://www.yn.gov.cn/hdjl/msgq/202405/t20240510_29928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天下众合/中解联合解债2020-10-12
- 司法反腐力度空前:昨天2020-07-15
-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规2021-03-27
- 湖南出台深化整治形式主2020-05-12
- 重庆开设纪检监察干部培2020-05-12
- 法治宣传志愿服务进社区2020-05-13
- “鹿角巷”奶茶引发多起2020-05-13
- 居委会主任贪污,被判死2020-07-15
- 中国—阿联酋旅游合作论2020-07-17
- 中国—巴布亚新几内亚应2025-09-20
- 贺荣会见蒙古国法律与内2025-09-20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2025-09-19
- 广西平陆运河兰海高速公2025-09-19
- 多源特征融合算法提升玉2025-09-19
- 2025年中国—东盟博2025-09-19
- 丁薛祥会见新加坡政府投2025-09-19
- 一抹“藏蓝”的暖心守护2025-09-19
- 兵团发挥异地商会作用扩2025-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