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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引入专业力量探索老年人监护服务

时间:2024-02-05 07:10:18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

近年来,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北京市老龄协会积极整合各类为老公益与志愿服务资源,向老年人常态化提供法律咨询、普法教育、法律援助、侵权风险预警与防范、家庭支持等服务,不断提升老年人维权意识与维权能力。

  针对高龄、失能、空巢等行为能力较弱老年人日益突出的监护问题,北京市在2018年开始试点探索,特别是针对子女去世的老年人推出了委托代理服务,并于2020年印发《关于开展老年人委托代理与监护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在朝阳等区试点开展特殊家庭老年人的委托代理和意定监护服务。2022年,北京市老龄协会印发了《2022年老残家庭权益保护服务实施方案》,启动了专门面向困弱群体老年人的权益保护服务,组建律师、社工师、医师“三师”服务团,多方整合资源,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权益保护,内容包括协助权益被侵害的老人报警、刑事立案;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遗嘱咨询与订立、生前预嘱、遗嘱执行及执行担保等服务;协助有需求的老年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监护协议等法律协议,帮助入住托养机构担保签字、医疗担保签字;帮助独居老人解决身故后火化、安葬、销户等问题;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提供支持服务,解决生活困难;帮助困弱老人链接医疗服务资源,提供健康指导等,帮助老年人解决因民事行为丧失带来的权益保护与监护问题。2023年,北京市深入推进老年人监护服务试点,针对老年人的委托代理与监护明确了服务规范、服务目标、服务流程,规范组织实施,加强服务管理,并通过项目管理实现了服务过程的动态化、信息化、常态化监督。在做好困难老年人维权服务的同时,加强多方合作、协同联动,形成政策和服务合力。一方面加强与卫生健康、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为特殊困难老年群体争取更多的权益及福利优待,全面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另一方面,加强与律师协会、慈善协会、医师协会、计生协会等各类公益组织与志愿服务机构合作,引导各类专业人才与志愿者积极参与老年人权益保护,促进社会友好与和谐。为全面摸底排查老年人在监护领域存在的各类问题,北京市老龄协会与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联合开展了老年人监护问题大调研,从完善立法、制度建设、政策保障、服务支持等多个层面研究系统解决方案,探索构建一个以家庭监护为主体、社会监护为补充、国家监护为兜底的老年人监护制度,努力实现老有所依。 (作者系北京市老龄协会王雪)

  


原文链接:http://smzt.gd.gov.cn/mzzx/llyj/content/post_43593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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