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关于省民政厅登记的慈善组织(基金会)未参加2022年年报(年检)有关事宜的公告
河南省金鑫爱心教育基金会等16家慈善组织(基金会)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十三条、《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法报送2022年度年报(年检)材料、参加年度检查,现将名单公告如下:
1.河南省金鑫爱心教育基金会
2.河南省丹阳助老基金会
3.河南省嵩岳爱心基金会
4.河南省上上公益基金会
5.河南省常绿昭德助学基金会
6.河南省学生安全救助基金会
7.河南省中天文化基金会
8.荥阳市荥泽教育基金会
9.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
10.河南省炎黄姓氏历史文化基金会
11.河南中原大佛基金会
12.河南省原动力公益基金会
13.河南大相国寺慈善基金会
14.河南省华夏文化发展基金会
15.河南省大河文化发展基金会
16.河南省阳光文化发展基金会
2024年1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mzt.henan.gov.cn/2024/01-26/28932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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