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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民政厅关于筹建民政行业安全工作专家库的公告

时间:2023-12-26 07:11:09 来源:河南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

   为全面做好全省民政系统各领域安全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库作用,服务于民政行业各领域安全、健康、高质量发展,经党组研究决定,筹建民政行业安全工作专家库。现面向全省公开征集民政行业安全工作专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民政行业安全工作专家库成员,必须长期从事安全领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电气安全、燃气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安全领域。申请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无不良信用记录,热心支持或参与河南省民政事业发展。

  (二)身体健康,男女不限,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三)具有安全类中级工程师职称或安全领域注册类资格证书。

  (四)在安全专业领域工作10年以上,且有一定工作实践经验。

  二、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申请人员填写《河南省民政行业安全工作专家库成员申报表》,准备资质证明材料包括:学历和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个人工作简历、个人所获荣誉等。

  (二)单位推荐。《河南省民政行业安全工作专家库成员申报表》及证明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审核,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具体审核意见后盖章报送。申报者将以上纸质材料于6月20日前报送至河南省民政厅安全办,PDF版扫描件同时报送至电子邮箱。

  (三)审查评定。由省民政厅安全办牵头,组织对申报对象相关信息和证明资料进行审查和评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初定为入库专家。

  (四)结果公示。对拟入库专家在省民政厅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公示期内,对推荐对象有举报线索和不良反映的,经查属实取消入库资格。

  (五)研究确定。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入库专家名单,正式纳入专家库成员。省民政厅将从专家库随机抽调人员参加民政行业各项安全检查和安全督导工作。

  三、其他事项

  民政行业安全工作专家库5年一个周期进行动态调整,根据相关条件增减成员,并予以公布。入库后连续3次无故不参加相关工作的,视情予以减员。

  

  联系人:申茂泉

  联系电话:0371-65506003 178 3712 6960

  电子邮箱:hnmzaq@126.com

  附件:河南省民政行业安全工作专家库成员申报表.wps

  

  

  2023年5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mzt.henan.gov.cn/2023/05-19/27459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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