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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等级转换方案发布

时间:2023-10-23 01:18:5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 作者:佚名

  2024年是广西高考综合改革落地之年。高考综合改革后,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近日,自治区教育厅发布通知,规定了选择性考试科目的成绩呈现及转换规则。

  通知明确,等级转换分数适用于广西选择性考试的思想政治、地理、化学和生物学4门科目。普通高中学生可根据普通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自身兴趣特长等因素,从4门科目中任选2门参加考试,其考试成绩按等级转换分数计入考生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根据通知规定的等级转换原则,先按原始分数划分等级,再进行赋分。在等级划分中,每门科目按照考生的原始分数从高到低划定为A、B、C、D、E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为15%、35%、35%、13%和2%,将考生的原始分数转换成等级。转换基数为实际参加该科目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人数。

  在分数转换赋分中,成绩转换时以30分作为赋分起点,满分为100分。将A至E五个等级内的考生原始分数,依照等比例转换方法,分别对应转换到100—86、85—71、70—56、55—41和40—30五个分数区间,得到考生的等级转换分数。等级转换分数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进行处理,以整数呈现。等级转换分数一分一档,与原始分数排序保持不变。等级转换分数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组织专家,依据上述转换规则进行转换。考生在查询成绩时,即可得到转换后的分数,不需要自行转换。(刘琴 杨金娇)


原文链接:http://gx.wenming.cn/zbgx/202310/t20231019_668524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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